院长职责:
院长、副院长为研究院的管理团队,院长是研究院的法定代表人,对研究院的财务、人事管理等重大事项有决定权,副院长受院长委托,协助院长分管研究院部门业务工作。院长职责如下:
一、 负责提请聘任或解聘副院长;
二、 负责提请聘任专家库人选,报理事会;
三、 负责组织专家委员会会议;
四、 负责争取政府、企业等各方的经费支持;
五、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报理事会;
六、 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中的重大事项;
七、 负责组织各类项目和重大社会活动的落实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主持院务会,负责研究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各副院长根据分工协助院长开展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
九、生态补偿和环境风险预警专业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二、负责研究院会议的组织,相关文件的起草、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院长作出汇报。
三、 负责研究院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四、 为院长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五、负责研究院的印章管理。
六、 协助院长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七、负责研究院的法律事务,负责处理本研究院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八、负责研究院的档案管理、公务车辆管理。
九、 负责研究院的固定资产,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
十、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十一、研究院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十二、 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十三、 负责与劳动、人事、公安、社保等相关政府机构协调与沟通及政府文件的执行。
十四、生态补偿和环境风险预警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十五、研究院网站、微信运营工作。
十六、研究院对外专业培训工作。
十七、负责党支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十八、完成院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财务部职责:
一、 研究院财务预算、决算、预测。
二、 编制财务计划及会计报表,拟写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三、 负责合同的管理,对研究院对外的经济合同进行审核并备案。
四、负责建立研究院内部成本核算体系,并进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五、 对各种单据进行审核。
六、负责各种财务资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七、负责研究院财务收支管理,处理应收、应付款等有关业务工作。
八、研究院全盘账务业务处理。
九、核算、发放研究院员工的工资。
十、生态补偿和环境风险预警专业委员会相关财务管理。
科研开发部职责:
一、研究开发水、土、气、生态建设等领域的业务,研究开发与生态环境治理、管理相关的技术、法律、经济等方面的新成果,新措施,新标准。负责,
二、 向相关部门提供生态化境技术方面的专业技术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三、 负责建立并运行研究院专家技术资料库。
四、 收集客户对本研究院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五、制定专家库抽签遴选程序,并承担日常应用管理。
六、负责研究院生态环境技术咨询服务,负责研究院科研项目的申报组织、成果转让和推广。
七、研究院的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专利、标准)的归口管理
八、负责研究院的科技保密工作。
九、负责研究院的网络等信息平台建设及维护管理工作。
对外联络部职责
一、生态补偿和环境风险预警专家库技术咨询服务的推广,专家的联系发展,登记管理。
二、与生态补偿和环境风险预警有关的技术培训工作的筹划、组织以及事务。
三、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政策的咨询、培训组织及事务。
四、生态环保大数据信息搜集建库,政府服务项目研究推广等工作。较大型生态环保专家技术咨询服务、生态调研、生态规划项目的组织联络工作。
五、重大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公益活动的策划、组织、宣传工作。
六、负责全省生态区域状况数据资料收集,重点污染区域初期评估,研究修复意见,环境风险评估预警技术服务的推广。
七、负责环境风险预警以及领导干部生态责任研究评估等。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相关的司法鉴定评估。
八、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制定污染事故、环境风险防范、防控应急预案项目。
九、企业文化的策划、组织工作。
生态预警评估部职责:
待定。